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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
本案爆发在天下银行集团(世行)融资的印度共和国结核病控制项目一期与二期(一期项目与二期项目),,,,,由印度共和国政府(乞贷人)与国际开发协会(IDA,,,,,世行隶属机构之一)签署的《生长信贷协议》提供资金。。。。。一期项目于2006年3月关闭,,,,,旨在通过增强化疗治疗计划来治愈和控制结核病。。。。。二期项目于2012年9月竣事,,,,,旨在通过识别和治疗“服务缺乏”人群中未发明的病例以及支持儿科病例的治疗来降低结核病的发病率。。。。。
本案被告方于2000年6月和2007年8月划分就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的投标提交了投标书。。。。。2000年12月,,,,,被告方被授予一期项目项下的一份条约;;;;;;;;2008年3月,,,,,被告方又被授予二期项目项下的若干条约。。。。。被告方被授予的条约总价值约为490万美元。。。。。
天下银行廉政署(INT)经视察后指控被告方涉嫌诓骗行为,,,,,因被告方为支持其在上述两期项目下的投标而居心或者不计效果地提交了至少18份伪造或其他诱骗性的履约证书和订单。。。。。
争议焦点
INT的指控
INT声称,,,,,被告方更有可能(more likely than not)通过居心或不计效果地提交至少18份伪造或或其他诱骗性的履约证书和订单从事诓骗行为,,,,,以支持其在上述项目下的投标运动。。。。。详细来说,,,,,INT指称被告方在一期项目投标中提交了至少5份伪造的履约证书和8份伪造的订单;;;;;;;;而在二期项目投标中提交了至少3份是伪造的以及2份以其他诱骗性的履约证书。。。。。INT主要依赖于以下断言:
被告方的投标书包括至少16份履约证书和订单,,,,,这些证书和订单显示出诓骗的现实迹象,,,,,其真实性被其声称的签发人否定,,,,,以及另外两份履约证书的使用是诓骗性的。。。。。
以系统和重复的方法使用伪造和其他具有误导性的文件,,,,,并随后起劲遮掩,,,,,批注被告方居心从事诓骗行为,,,,,或者,,,,,被告方在使用未经核实的文件时至少冒失行事。。。。。
被告方提交这些文件是为了影响采购程序,,,,,由于这两个项目的投标约请函都要求提供有关每个投标人对类似药品和疫苗的制造、营销和供应履历的证据。。。。。
被告方的行为对乞贷人造成损害,,,,,影响采购政府凭证虚伪信息向被告方授予条约,,,,,效果是乞贷人向一家多次从事诓骗行为的公司授予了供应要害抗结核药物的条约。。。。。
被告方的抗辩
被告方并不否定其可能提交了伪造或禁绝确的文件,,,,,但辩称不应对任何可制裁行为认真。。。。。关于可追溯到2000年的一期项目投标,,,,,被告方辩称,,,,,凭证世行制裁程序,,,,,这些指控是有时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passage of time),,,,,INT证据的有用性受到质疑,,,,,并限制了被告方对指控举行抗辩的能力。。。。。关于二期项目,,,,,被告方不认可其使用了任何虚伪或禁绝确的证书。。。。。被告方进一步声称:
INT未能证实被告方的任何虚伪陈述。。。。。被告方现实上与一些文件签发人有真实的营业往来;;;;;;;;纵然某些文件是伪造的,,,,,也没有证据批注是被告方伪造了这些文件;;;;;;;;并且,,,,,INT用来质疑文件真实性的一些证人是不可靠的。。。。。
被告方无诓骗的须要性或意图。。。。。由于文件所载的内容是真实的,,,,,被告方可以在任何时间获得真实的文件;;;;;;;;直接认真有关投标事情的员工不明确提交未经核实的文件的影响或效果;;;;;;;;以及伪造文件的行为是在投标之前由初级事情职员在管理层不知情或无管理层指令的情形下举行的。。。。。
没有对乞贷人造成损害,,,,,由于被告方现实上提供了最低的价钱;;;;;;;;交付的产品质量优异;;;;;;;;评标是也是严酷凭证天下银行划定的标准举行的。。。。。
制裁委员会的看法
制裁委员会必需作为一个基本问题来处置惩罚被告方对与其在一期项目项下行为有关指控的统领权的质疑。。。。。被告方辩称,,,,,凭证制裁程序,,,,,受到十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制裁程序第4.01(d)一节划定,,,,,对凭证银行的采购或照料指南提出的案件,,,,,若是制裁程序涉及“与条约相关的可制裁行为,,,,,且该条约的执行在指控状及证据(SAE)提交给评估与资格暂停官(EO)之日前十(10)年以上完成”,,,,,则应竣事制裁程序。。。。。在本案中,,,,,SAE于2010年3月1日已提交给EO。。。。。因此,,,,,若是被告方在2000年3月1日之前完成了其一期条约的执行,,,,,则对被告方的指控将受时效限制。。。。。纪录显示,,,,,被告方于2000年12月签署了一期项目条约——因此,,,,,是在2000年3月1日之后才最先执行一期姓名条约,,,,,更不必说完成了。。。。。因此,,,,,制裁委员会认定SAE是在一期和二期项目的法准时效内提交的。。。。。
思量到双方就所涉16份据称诓骗的文件中的每一份提出的详细争媾和证据,,,,,制裁委员会以为,,,,,纪录显示,,,,,被告方更有可能对其在项目投标中提交的八份履约证书和八份订单作出虚伪陈述。。。。。
首先,,,,,纪录中载有有关16份文件中的8个签发人代表的口头陈述和/或书面证实,,,,,说明这些文件含有虚伪信息和/或署名。。。。。该纪录还显示了伪造的间接证据,,,,,包括从差别泉源签发的文件中的类似表述和类似署名;;;;;;;;缺少签发人的公章、准确的信头或标准参考号的文件;;;;;;;;以及某些文件中无法诠释的纷歧致之处,,,,,例如两个签发人建设之前的证书,,,,,以及一份金额凌驾签发人其时总营业额的订单。。。。。
上述证据使INT得以推行最初的举证责任,,,,,被告方没有充分批驳虚伪陈述的证据。。。。。被告方在回复及听证会中认可,,,,,其一期项目投标书中可能含有伪造或禁绝确的文件。。。。。它没有就16份文件中的5份提出反证或批驳,,,,,据称这些文件来自统一个签发人且是为一期项目投标而提交的。。。。。关于二期项目提交的履约证书中的一份,,,,,INT声称是16份伪造文件之一,,,,,被告方指出,,,,,在该案中,,,,,签发人已经正式其签发了有关证书。。。。。由于刊行人也证实晰被告方是以“虚伪的捏词”获得证书,,,,,并声明证书中的信息是虚伪的。。。。。可是在案证据支持一项发明,,,,,纵然证书自己不是伪造的,,,,,被申请人使用这一证书也是一种虚伪陈述。。。。。关于其余有争议的文件,,,,,被申请人试图通过证实被申请人事实上与这些文件签发人有真实营业往来批驳INT的伪造证据。。。。。制裁委员会拒绝接受这样的抗辩,,,,,即只要所称履约的实质和与所称签发人的往来是真实的,,,,,履约证书就不可被视为虚伪或捏造的,,,,,而岂论其泉源或署名为何。。。。。
制裁效果
综合思量到完整的在案证据及所有量刑考量因素,,,,,制裁委员会对被告方施以三(3)年的附条件榨取制裁,,,,,同时通知其他《团结适用制裁决议协议》的缔约方施以一律限期的团结制裁。。。。。
总结
在投标中提交虚伪的信息或伪造、变造、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文件组成诓骗行为。。。。。
本案中,,,,,制裁委员会确立了一个新的看法,,,,,即关于文件诓骗行为的认定,,,,,形式与实质并重。。。。。若是文件在形式上是伪造的(如伪造署名、印章等),,,,,即便其所载内容是真实,,,,,不故障诓骗的认定。。。。。别的,,,,,若是文件在形式上是真实的(确系授权签发人签发),,,,,但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内容是虚伪的(无论行为人怎样获得此类文件),,,,,仍然举行使用(如在投标中提交给招标人),,,,,也是一种不实陈述行为。。。。。